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此次进入面试的人员是按每个岗位参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在遴选计划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注: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具体人员名单请于7月21日上网查看《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方法
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
2.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2.若有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即7月21日(星期四)以前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无故不来参加面试的考生3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公开遴选足球游戏。
3.面试分上、下午举行,具体各岗位面试时间请于7月21日上网查看《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30-7:50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8:00开始抽签,8:00前未到警体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00-13:20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13:3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13:30前未到警体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准时报到抽签,如遇笔试《准考证》不慎遗失的考生可于7月24日0:00至7月25日24:00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重新打印。
5.考生面试时须自觉、严格遵守《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附件)规定。
6.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上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拟定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保持通信工具的畅通。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公开遴选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未能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三张近期免冠半寸照片及体检费(具体按实施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参加体检。
3.体检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有不服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安排,扰乱体检秩序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足球游戏。
4.体检前三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6.遴选单位通知的其他体检注意事项。
以上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
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公务员局
2016年7月20日
昆明市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昆明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服从监督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