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元市贸促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2.具有全日制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26岁以下(1986年2月28日后出生);
4.热爱贸促工作,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在本市城区内具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方式
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属编外用工性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 2012年2月28日(每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贸促会(市政府北四楼市贸促会会务信息展览科), 联系人:邓克 0839-3270703;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撰写的能代表个人水平的文章或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到市贸促会领取并填写《广元市贸促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
4.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贸促会组织实施。
七、管理及待遇
对通过考核,并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薪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合格者从第4个月起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试用合格后聘用工作人员薪资标准为1800元/月(不含奖金),缴纳五险,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单位和个人负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