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余下等幼儿园园长3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龙山镇余下幼儿园园长1名;
龙山镇董下幼儿园园长1名;
龙山镇中排幼儿园园长1名;
二、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龙里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德才兼备,勤奋敬业,团结合作,甘于奉献,有良好的教师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参加教育工作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师德师风,被组织调查处理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近三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存在《龙里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拟任人选试岗、考察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6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龙里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1.《龙里县2016年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幼儿园负责人报名登记表》(1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情况及时间等有关证明材料(教育办公室出具证明)(1份);5.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每个选拔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选拔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安排:
(1)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考察
1.组成公开选拔工作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公开选拔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察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进入考察。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情况不适合任职的,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第2名递补考察。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2、考察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5日。
(五)确定公选名单。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公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岗位试用及办理调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公选对象办理调动手续,实行一学年的岗位试用,试用期满经试用期履职情况考察合格进行正式任用,考察不合格的进行岗位调整或调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公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638345(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5620891(县教育局纪检组)
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