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16年招录临时幼教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幼儿教师短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临时幼教工作人员。
一、招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统一考试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国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卢通永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相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仕林县财政局局长
刘金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明君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录的日常工作。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阁同志兼任。
三、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临时幼教工作人员33名,充实到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
四、招录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幼教工作;
(二)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具有专科以上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
(四)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
五、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录公告
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电视台、丰宁满族自治县门户网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八点三十分---2016年8月10日下午五点三十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306室和307室,联系电话:8012238、8010306。
3、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填写《2016年招录临时幼教工作人员报名表》。
4、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按照本人意愿填报《2016年临时幼教工作人员岗位竞聘申报表》,上交报名处。
(三)考试
1、笔试。依照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依据,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1日14:30—16:00
地点:教育局9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内容为舞蹈、唱歌、键盘、简笔画四项,面试成绩100分。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考前临时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2日8:30—17:30
地点:县进修学校(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的时间及具体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冀人发【200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招录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被举报违规违纪或不适合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本次招聘根据本人志愿,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不足部分从“服从”志愿中调剂录取,录满为止。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整个招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六、人员身份及待遇
临时幼教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公示无异议后,试工期一个月,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每月1800元(含300元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工资正常晋升制度。
临时幼教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教育局所属的各个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七、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关于招录临时幼教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请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备注:如遇报名人员数量不足,报名条件适当放宽。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