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
(三)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体育教育、体育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的经历,初中教师须近3年及以上连续从事中学体育教学工作;区内教师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期满3周年(含试聘期)及以上。
(四)考调教师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
3.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5.县(区)级及以上相应学科优质课(含说课、微格课)竞赛等级奖获得者;
6.近5年年度考核有2次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