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补充教师的通知》(犍编发[2011]23号)精神,现就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各类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单位、岗位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标准。
5、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5、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等服务期已满且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持相关加分原始依据及其复印件1份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核定的加分分数笔试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四、报名程序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18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二)报名程序
1、了解政策。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先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条件报名。
(2)应聘者所填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致,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上传的照片应是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能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面照,照片应清晰。
(5)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在公招中的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犍为县教育局负责。对照岗位的应聘条件和照片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和照片审核,并在应聘者报名后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9:00时至19日18:00时。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3月20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100元(每科50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含笔试考务费和课堂考核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应聘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应聘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应聘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应聘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网络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且符合公告规定的考务费减免条件的应聘者,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应聘者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用,待笔试结束后10日内凭手续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833-4251503,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课堂考核考务费在领取课堂考核通知书时办理减免手续。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审核且完成网络交费的应聘者,于2012年4月4—6日自行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课堂考核,采取先笔试后课堂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另加加分分数。计分办法为: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加分+课堂考核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组织
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省策、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4月7日。
5、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网络审核且完成网络缴费的应聘者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原始成绩和折合成绩于2012年4月17—20日期间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应聘者,可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7天后公布。
(二)课堂考核
课堂考核由犍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分学科、岗位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幼儿教师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上微型课和基本功技能考核相结合,其中分学科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占50分;弹、唱、说、跳、画五项基本功技能考核,占50分。课堂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1、课堂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加分后的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课堂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课堂考核名额出现并列情况,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课堂考核人员。参加课堂考核人员名单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课堂考核资格审查
课堂考核前须先进行资格审查。
(1)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012年5月7—11日期间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进入课堂考核的应聘者应带齐资料准时到达。
(2)审查内容
①《报名信息表》1份,请下载公告中的附件2自行填写、打印,并贴与上传照片一致的照片。
②相关证件、材料:已毕业的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办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或办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需身份证及院校证明。
③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课堂考核资格审查
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负责审核。如因证明材料不齐、应聘条件不符合或未按时参加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课堂考核资格。
4、课堂考核缴费
通过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课堂考核费用80元。缴纳了课堂考核考务费后的应聘者(含按规定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应聘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课堂考核通知书》。
程序:确定参加课堂考核的应聘者提交证明材料、《报名信息表》→课堂考核工作人员审查→课堂考核资格审查通过→执《报名信息表》缴纳课堂考核费用或办理课堂考核费用减免手续 →领取《课堂考核通知书》。
5、课堂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课堂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课堂考核考场候考区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课堂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
课堂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犍为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分+课堂考核折合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选课堂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同岗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课堂考核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选由犍为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犍为县教育局指定到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
七、档案传递
(一)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体检合格者,其档案在毕业后30日内转入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其余体检合格者在体检结束后20日内将档案转至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本环节中未按时办理档案传递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填写《犍为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由犍为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政审,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与应聘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条件进行复核。对在考查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确定用人单位
公示无异议后,由犍为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选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用人单位。不按时参加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聘用
系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其余的签订聘用合同。
(一)拟聘用人选系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毕业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到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经个人档案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其余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聘用等手续。
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环节中仅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办理证明的,在此环节中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环节中未经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或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一)在第五招聘环节中产生的空缺,按同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课堂考核资格审查。
(二)在第六至十一各个招聘环节中所产生的空缺,均按同岗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等。如该岗位应聘者均为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各个环节的递补人员名单均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适时公布。
十三、试用期及服务年限
(一)试用期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服务年限
报考特别边远村小岗位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报考其余岗位的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含试用期),县内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能申请流动。违约者应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十四、其它事项
(一)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的相关公告均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成绩公布、递补、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均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在招聘过程中,所有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犍为人事人才网,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
十五、纪律和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纪委监督电话:0833-4221259。
未尽事项,可咨询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833-425150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33-2431510(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附件:1、《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2、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 |||||||||
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 年龄 | |||||
大兴初中 | 政治教师 | 2301 | 2 | 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 | 初中教师资格及以上(或办理证明) | 二级乙等及以上(或办理证明) | 28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 初中教师(22名) |
矿区一校 | |||||||||
寿保初中 | 语文教师 | 2302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
铁炉中学 | 数学教师 | 2303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 | ||||
罗城初中 | 英语教师 | 2304 | 4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纪家学校 | |||||||||
矿区一校 | |||||||||
榨鼓初中 | |||||||||
寿保初中 | 物理教师 | 2305 | 4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
大兴初中 | |||||||||
龙孔初中 | |||||||||
九井学校 | |||||||||
寿保初中 | 化学教师 | 2306 | 3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 | ||||
敖家初中 | |||||||||
泉水学校 | |||||||||
龙孔初中 | 生物教师 | 2307 | 3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 | ||||
罗城初中 | |||||||||
大兴初中 | |||||||||
龙孔初中 | 音乐教师 | 2308 | 2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罗城初中 | |||||||||
龙孔初中 | 美术教师 | 2309 | 1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
龙孔初中 | 体育教师 | 2310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 | ||||
大兴中心校 | 语文教师 | 2311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或办理证明) | 小学教师资格的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办理证明)。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但应聘后一年内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如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予以解聘。 | 28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 小学教师(21名) |
纪家中心校 | 1 | ||||||||
同兴中心校 | 1 | ||||||||
南阳学校 | 2 | ||||||||
新盛学校 | 2 | ||||||||
铁炉中心校 | 2 | ||||||||
大兴中心校 | 数学教师 | 2312 | 4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
新盛学校 | |||||||||
九井学校 | |||||||||
铁炉中心校 | |||||||||
公平学校 | 英语教师 | 2313 | 3 | 专科及以上 | 英语 | ||||
敖家中心校 | |||||||||
马庙学校 | |||||||||
罗城中心校 | 音乐教师 | 2314 | 3 | 专科及以上 | 音乐 | ||||
清溪中心校 | |||||||||
孝姑中心校 | |||||||||
罗城中心校 | 体育教师 | 2315 | 1 | 专科及以上 | 体育 | ||||
玉津中心校 | 特教 | 2316 | 1 | 专科及以上 | 特教 | ||||
大兴乡中峰村小 | 语文教师 | 2317 | 5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或办理证明) | 小学教师资格的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办理证明)。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但应聘后一年内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如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予以解聘。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 特别边远村小教师(22名) |
孝姑五一村小 | |||||||||
新民后边沟村小 | |||||||||
新民中心村小 | |||||||||
新民光华村小 | |||||||||
大兴乡中峰村小 | 数学教师 | 2318 | 5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
芭沟菜子坝村小 | |||||||||
新民光华村小 | |||||||||
新民中心村小 | |||||||||
榨鼓芭蕉村小 | |||||||||
大兴乡民乐村小 | 英语教师 | 2319 | 8 | 专科及以上 | 英语 | ||||
大兴乡中峰村小 | |||||||||
龙孔老文滩村小 | |||||||||
罗城铁岭村小 | |||||||||
金井五联村小 | |||||||||
清溪丁家村小 | |||||||||
泉水牛骑村小 | |||||||||
榨鼓芭蕉村小 | |||||||||
龙孔老文滩村小 | 音乐教师 | 2320 | 2 | 专科及以上 | 音乐 | ||||
新民后边沟村小 | |||||||||
新民中心村小 | 美术教师 | 2321 | 1 | 专科及以上 | 美术 | ||||
新民光华村小 | 体育教师 | 2322 | 1 | 专科及以上 | 体育 | ||||
罗城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2323 | 2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 | 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办理证明);所学专业为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的报考者,其已取得其他教师资格层次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应聘一年内应通过幼儿教育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省自考,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如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幼儿教育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省自考合格证者,予以解聘。 | 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报考者普通话应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办理证明);中学教师资格报考者,普通话等级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但应聘后一年内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如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予以解聘。 | 2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 幼儿教师(5名) |
清溪幼儿园 | 2 | 专科及以上 | |||||||
孝姑幼儿园 | 1 | 专科及以上 | |||||||
合计 | 70 |
《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来源于乐山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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