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不接受党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国外学历报名,职位专业参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3.年龄说明: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