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公告
(第5号)
根据《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等工作。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市人社局审核,拟遴选李莲等2位同志到市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
1.李莲,现任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中心卫生院执业药师,身体健康。
2.姜善华,现任孟连县食品药品检验所专技十二级,身体健康。
公示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及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879-2201679(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79-2129579(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828954(普洱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