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2016年郫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参加体检未公示体检结果的人员及递补人员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招聘单位体检结果备注
邓钟法435398302010802005体育教师管理中心(小学)合格
张莎435398301230502004数学教师管理中心(小学)合格
周子琦435398302230702002语文教师管理中心(小学)放弃
谭鑫435398301182602002语文教师管理中心(小学)合格
方芊435398301480202002语文教师管理中心(小学)递补体检
王娜435398302121002001幼教教师管理中心(幼儿园)合格
一、根据《公告》规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请体检合格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体检通知书为准。领取体检通知书的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男性491元,女性581元)。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三)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按规定的项目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体检科办公室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中共郫县纪委派驻郫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7825198、郫县教育局纪委:028-87931817
咨询电话:028-86559522(郫县人社局)、028-87958571(郫县教育局)
2016年郫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结果公示.docx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