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17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试题题型为主观论述题,开卷考试,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请考生务必在考前准备好“两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并提前到达考场,“两证”不全和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试卷首页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要按规定在试卷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以及按规定位置和用笔作答,并不得污损试卷和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手机、提包和资料等物品不得带至座位;不得坐错考试位置;开考后2小时内不得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需按规定处理。
三、获得证书(成绩证明)条件
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采取先考试后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考试成绩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成绩无效。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