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校验证件及笔迹,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按流程进行面试。顺序号抽签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六、考生不得将面试课题或题本、草稿纸等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
七、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