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6名,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岗位详情见附件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条件的学历;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8月15日以后出生);
(八)已参加工作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因故被解聘、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