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务必于2016年8月23日17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滨州市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1、无工作单位的,由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到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考察。
2有工作单位的,需工作单位出具考察鉴定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档案(见通知后时刻到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或商调函)。
注: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影响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