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前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综合成绩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公共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