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
3、男性,身高175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识,自愿从事交通协警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电子科技等专业优先;
6、户籍限淄博市常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