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