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