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我县2016年涉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以报名时间计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以报名时间计算)。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张家口市(含县、区)户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户口为张家口籍的外地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沽源县门户网站、沽源县电视台发布,发布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19 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沽源县林业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户籍证明、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5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
6.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经初审合格人员需填写《2016年沽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8.往届毕业生在报名前自行获取学历查询验证码,查询方式:
中国移动用户编辑短信020发送到1065800883077
中国联通用户编辑短信1020发送到106555822077
9.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时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十日后,在沽源县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由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未能提供本人学生档案的;
3.不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的。
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决定聘用
由沽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编制类型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313-5812296
监督举报电话:0313-5812141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