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调单位具体负责。考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调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