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填写的《中共毕节市委统战部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2);
(3)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属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承诺。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彻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0: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