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0:1比例以内(含10: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