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经2012年3月1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特聘以下人员为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
张兴明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贺更丽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唐丽蓉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文 宗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何隆金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高兴平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吴 用任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