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网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