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城市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学专业毕业。
2、选聘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核、复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选聘人数及专业:
共5名,其中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1名、市政工程专业1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名、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材料学专业1名。
岗位条件:
1、初始学历(第一次取得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在设计院中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3、城市规划工作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完成规划项目的能力,曾主持或参与重点规划项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承德市在编在职人员(截止报名结束前,属于承德市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