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适岗选能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学历。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其中岗位一:女性2名;岗位二:男性5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女性2名
1.具有昆山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1976年9月1日至1986年8月31日出生);
3.全日制大专学历;
4.专业不限。
岗位二:男性5名
1.具有昆山户籍;
2.年龄在26周岁至30周岁(1986年9月1日至1990年8月31日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法律类、财务财会类、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及计算机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5~9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中路305号)底楼大厅;
3.应聘人员须本人进行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报名者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五、考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4:1的直接进行面试。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高于4: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及行政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40%、面试成绩按照6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体检费按相关规定由本人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相关待遇
1.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2.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由用人单位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九、招聘工作监督与举报
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审计室对本次招聘进行纪律监督。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