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4:1的直接进行面试。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高于4: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及行政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40%、面试成绩按照6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