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报名表(电子材料)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材料),jpg格式。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通过附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管理: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阶段)、身份证、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一年及以上英语国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如无计算机等级证书,须提供修学计算机相关课程成绩合格证明)等。
②校团委工作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阶段)、身份证,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的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等。
2、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