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不满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