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以及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的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