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审查标准,对拟聘用人员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以及是否有精神病史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