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计划,现面向社会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组培检测中心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农业科研事业,爱岗敬业,肯钻研,动手能力强。
4.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农药学。
5.学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6.年龄:硕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的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现役军人;
7.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恩施州农科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1日下午5时30分。
2.报名地点: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现场报名。
联系方式: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0718-8416292,州农科院网址http://znky.enshi.cn/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测试。
(三)组织测试
1.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科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等。
2.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农科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于测试时间三天以前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是否参加测试,没有确认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经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考核
州农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由州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取消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以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予以聘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且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协议。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