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备材料:《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
2.其他材料:
(1)以“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4)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5)以“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由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