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按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建平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再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最终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名单。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