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备良好的品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宣恩县人民医院201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