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