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周市镇2016年第二次招聘人员体检与政审
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资格复查和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镇组织人事办提出申请复核,镇组织人事办在接受到复核申请的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