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提交《简章》要求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仅限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应聘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2016年泰安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⑤《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⑥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