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信访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自愿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协助信访工作人员长期驻外地工作。
(三)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专业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