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试讲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考核时间2017年10月29日上午7:30,地点:绵阳第一中学。
二、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因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确定,若需递补,经学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