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岗位有多家用人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签约单位;2017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动手续(上级机关选调除外)。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