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6年度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委组织部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72室,邮编:518040,电话:0755-12333、88128433、88128735,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录用人员材料。最终是否录用,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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