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部分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33号)要求,因在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经批准,决定延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时间,相应笔试、面试时间顺延。具体有关事宜将于近期公告,敬请关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