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15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计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考试成绩按男女分别排序。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具有峨眉山市常住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92年4月4日至1977年4月5日之间出生)。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工作职责及管理
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聘用人员须服从管理,遵守《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执法量化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2、报名地点:峨眉山市城管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领取准考证
1、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9日在峨眉山市城管执法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要求: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退伍转业军人在总成绩中加3分,获得优秀士兵的加5分,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获得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党员称号的加3分,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笔试
1、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时。
2、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依据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城管执法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在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em-rc.com/)和城管执法局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核:由峨眉山市城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因此而出现空额的,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入考核程序。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峨眉山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em-rc.com/)和城管执法局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城管执法协管员与城管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待遇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附则
1、本公告由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33-5558016。
监督电话:0833-5553343
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