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市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测试成绩并列,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局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2016年恩施州利川市补充专项招聘医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