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沿河城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切实增强交通管理防控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增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益性岗位协勤,特向全县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益性岗位交通协勤18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3名。
二、应聘条件
除具备公益性岗位条件外,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①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有文秘专长者优先;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优先);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22至30岁(1981年12月30日至1990年1月1日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治安协勤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性质
本次招聘协勤人员性质为县公安局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统一安排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主要协助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协勤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并交纳养老、公伤、医疗等“三险”相关福利。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于2012年4月10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到县交警大队报名。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即提交证件复印件、3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六、招聘录用
本次招聘活动参照人民警察招考录用程序和步骤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分为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公示五道程序,凡报名应聘者按照综合考核情况择优录用。一经聘用,将于4月15日上岗试用,经三个月试用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856-8227503;
举报电话:0856-8226809;
联 系 人:张志民 13595693444
侯 伟 13595660102
沿 河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公 安 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