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deqing.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带编制调离湖州市技师学院,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