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配备工作方案》规定,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人员名单如下:
张兆国、翟小龙、王海洋、张云龙、陈宏博、高纯洁、于梓键、朱国利、张志高、齐友宝、孙宇、赵金满、薛洪伟、赵智、李欣桐、崔健、战超、腾腾、吴乐、王博、李欣桉、王宇、张华、尚红朋、高达、黄河、王志亮、王野、王鹏、李昊、王浩、张海涛、戚健、段相利、姜恩礼、聂云飞、王中华、李兰坤、闫文广、杨东宇、辛洪海、姚兆北、权民、周贺、张旭、姜洪雨、高健评、刘青保、邢长新、陈明亮、高立志、战领、李春锋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职位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聘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长春市九台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526室,邮编:130500,举报电话:0431-82356855。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