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博物馆是地方综合性博物馆,是苏州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的中心,为保障苏州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中文讲解员1名,专职英文讲解员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本科学历者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团队协作能力,品行端正,热爱文博事业,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苏州博物馆 | 01 | 专职中文讲解员 | 负责本馆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的中文讲解接待;辅助策划及开展教育活动 | 1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
02 | 专职英文讲解员 | 负责本馆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的英文讲解接待;辅助策划及开展教育活动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类 | 取得英语专业八级; 取得雅思考试6.5分或托福考试90分及以上的专业不限 |
四、报名程序
1.苏州人才网(www.szrc.cn)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信息网(www.wgj.suzhou.gov.cn)
2.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3.报名方法:在网站上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采取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北街204号(邮编215001)
联系电话:0512-67576039
手机号码:13915541978
电子邮箱:bwgbgsh@sina.com
联系人:奚老师
4.报名人员经苏州博物馆初审,报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公示三天。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由苏州博物馆通知考生领取理论考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2016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报名者须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 理论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见理论考试通知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见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单。
(二)理论考试(占总分30%)
理论考试不设复习范围,以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理论考试成绩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苏州博物馆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三)专业技能测试(占总分70%)
1.分为四部分:普通话测试(英语口语测试)、讲解技能测试、岗位相
关问答,仪态仪容仪表(20分钟以内)。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博物馆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苏州博物馆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苏州博物馆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苏州博物馆提出申请复核,苏州博物馆接受复核申请,并于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苏州博物馆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苏州博物馆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博物馆网站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苏州博物馆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12-65211154,65227286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苏州博物馆。咨询电话:0512-67576039
苏州博物馆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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