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并报人事处同意,四川大学机关党委拟在校内外选聘项目制管理岗位工作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党委办公室项目制管理岗位工作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识大局,讲奉献;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团队协作精神强;
3、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或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并能如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以及保密意识,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
三、相关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由机关党委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聘候选人;
2、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和面试,择优聘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 4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填写《四川大学机关党委招聘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jgdwb@126.com,并将报名表打印版及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
3、报名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417室;
联系人:冷老师、范老师;联系电话:85407583、85460832。
四川大学机关党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