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很好地组织和开展日常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报考教研员的能把握本学科的课改方向,熟悉考试命题工作的基本要求;报考编辑和教育科学规划的人员需掌握新闻编辑和课题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三)能流利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运用信息技术能力。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学科教学工作10年以上,教学实绩突出。
其中,报考初中数学教研员应现从事初中数学教学或教研工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奖励;报考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员应现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结题。
(五)年龄: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